Friday, August 10, 2012

爛痂

在寫這篇文之前,先要感謝博友Tamiya照片提供,因為他上兩個星期的一場輕微交通意外,導致手腳擦傷,才促成我能夠以圖文並茂方式完成這則稿。

「爛痂」是廣東話,意思就是結痂的傷口。

以前小時候,喜歡這裡跑那裡竄,和孩童玩伴耍樂時,你追我逐,很容易撲倒在地,以致手腳損傷。

又或者騎腳踏車和電單車滑倒,也會弄傷手腳,這都是年少回憶的一部分。

而當這些傷口止血凝固後,其表層就會結上一塊類似燒肉的皮,這就是「爛痂」。

當「爛痂」產生後,我最愛的時刻到了!

以下是Tamiya腳上的「爛痂 」,我就用它來作圖解,哈哈!


一般的「爛痂 」在形成後,中間是膿血凝結的皮層,假如是我自己的「爛痂 」,我喜歡用手去觸摸其凹凸不平的表層,當手按下去的一刻,會帶來少許的痛,這種滋味很爽!

 至於「爛痂 」的圓周,待膿血凝固後,我會用手一點一點去剝,剝後的圓周就可以看到如下圖的情況。


假如「爛痂 」之前有被紗布包紮過的話,就更好玩了。因為紗布的棉花絲會和膿血黏在一起,凝固後,把糾結在「爛痂 」上的棉花絲一條一條的剝,過癮極了,呵呵!

就算「爛痂 」沒有被紗布包紮也沒關係,我們睡覺的時候,傷口或多或少會黏到被單和床單脫落的毛線,這個也很好剝,嘻嘻!小時候我真的很享受在「爛痂 」上「清理」毛線的樂趣。

更甚的是,我偶爾還會用鼻子去嗅一嗅「爛痂 」的血腥味,真的很好聞的哦!

這就是我小時候的怪癖。

曾經和朋友聊起這件事,他們說我前世是不是殭屍,怎麼喜歡剝和聞「爛痂 」?哈哈!這可是我童年和年少時期的玩意兒呢,我不覺得怎樣咧,你們有機會不妨也試試看啦!


 (後記:自從買車以後,沒有再騎電單車,也不再跌倒 (touch wood),已經很久沒玩過剝「爛痂 」了,真懷念啊!)

Wednesday, August 8, 2012

李宗偉現象

想不到3天前李宗偉在奧運羽球男單決賽中對壘林丹的一場世紀之戰,竟然連帶我在今年2月20日所寫的一篇有關李宗偉的博文也水漲船高起來,瀏覽率飆升驚人

你們看,本週才進入第三天,該博文已經有904人瀏覽了,破了我開部落格以來的紀錄了,勁啊!


各位博友,有興趣重溫這則文的,請按這裡吧!哈哈!

也因為這則博文超高的搜索率,三天內就已經跳升為我部落格的第五大瀏覽頁面,真厲害!



最後,還是要補充:李宗偉,你拿到的不只是銀牌,而是馬來西亞人民給予的贏牌,這其實就足夠了,你是我們的驕傲。


Saturday, August 4, 2012

林憶蓮MMXII演唱會觀後感

原本沒打算去看《林憶蓮MMXII演唱會》,但在開唱前的一天,上司突如其來的遞給我2張免費入門票,結果就和龍貓前往觀賞。

之前沒計劃去看,主要原因是兩年半前我已經觀賞過她的演唱會了。這次再去,算是Bonus了吧?

對比上次在布特拉體育館(Stadium Putra)的萬人場地,這次選擇歷史最悠久、只開4千個位子的國家體育館(Stadium Negara),可以入席的觀眾少了,但近距離的演出,卻更有聚焦點,帶給觀眾更美好、更富層次的一場音樂饗宴。


其實一早就聽說這場演唱會在香港的口碑很好,巡演來到馬來西亞,而我又再次有機會觀賞到林憶蓮精湛的歌藝和舞技,真的滿足了!

演唱會取名為「MMXII」,乃是「2012」的羅馬字,一個M是1000,兩個M是2000,XII是12,加起來就是2012的總和了。

林憶蓮,可說是我從小聽到大的歌手。當年她和葉蒨文各據一個山頭,兩個S字頭的天后各有擁護者。

然而兩者之間,我比較鍾愛憶蓮走在時代尖端的新派歌路和曲風,反而對葉蒨文商業味過重的通俗曲調不怎麼欣賞。

事隔多年,現在再回首檢視,我發現當初的選擇是正確的。

林憶蓮的歌曲,擺在今天,還是充滿前瞻的音樂性,而葉蒨文的歌曲已顯得老派,只能停留定格在90年代了。


話說回來,當晚林憶蓮的舞台表現,無論是載歌載舞的快節奏,還是動聽婉約的慢旋律,皆展現天后該有的演唱功力和架勢,毫不欺場。


燈光視覺效果方面,我喜歡以下這個畫面。


憶蓮除了自彈自唱了一曲「Crying In The Rain」,也與樂手、和音班底合唱「I Swear」。


而和緋聞男友恭碩良深情對唱「下雨天」更掀起另一波高潮。


當晚演唱會的曲目以廣東歌為主,少唱了很多經典的華語歌,連膾炙人口的「傷痕」也沒唱,確實是個大遺珠。

倒是她徇大馬觀眾要求,唱了其他站沒唱的「為何他會離開你」。


這場演唱會在二度安哥下,以「聽說愛情回來過」划下完美句點。演唱會完畢,我抬頭望了國家體育館的拱頂,才發現這座建於60年代的場館,其設計好美,雖然歷經數載,依舊充滿時代感,就正如憶蓮所帶給我們的音樂那樣,至今仍然和當下的流行樂緊密接軌著!



《林憶蓮演唱會MMXII》大馬站曲目

1. 無言歌
2. 夜太黑
3. 三更夜半+心野夜之心歪心+埃及玫瑰+灰色+燒
4. 心碎巷
5. 冬季來的女人
6. 愛上一個不回家的人
7. 為你我受冷風吹
8. 柿子
9. 詞不達意
10. 寂寞擁擠
11. 當愛已成往事
12. 破曉
13. 此情只待成追憶(與倫永亮合唱)
14. I Swear(和音合唱)
15. Crying In The Rain
16. 下雨天(與恭碩良合唱)
17. 兩心花
18. 傾斜
19. 講多錯多+醒醒+一分鐘都市一分鐘戀愛
20. 推搪
21. 瘋了

安哥1:
22. 沒結果
23. 為何他會離開你
24. 至少還有你

安哥2:
26. 聽說愛情回來過

Sunday, July 29, 2012

超棒的The Dark Knight Rises

若七月過後再無觀賞到其他更精彩的片子,那麼《The Dark Knight Rises》毫無懸念的,是我今年看過最棒的電影了!

由Christopher Nolan執導的新版本蝙蝠俠三部曲,終於隨著《The Dark Knight Rises》的上映而來到了終極篇。

看畢,我只能說Christopher Nolan對於掌控群戲的功力依舊出色。

上回他在《Inception》中成功把複雜的情節化繁為簡,已經叫我大大折服,這次在《The Dark Knight Rises》裡更展現了有條不紊的敘事手法和劇情舖陳,教人禁不住要豎起拇指大聲喊讚!


有別於90年代版本的蝙蝠俠電影,Christopher Nolan成功為《Batman Begins》、《The Dark Knight》和《The Dark Knight Rises》三系列裡的每個角色注入更深層的人性化因子,使漫畫人物躍然紙上、有血有肉、不浮誇、不花俏,更不流於表面。


當其他漫畫改編電影還一味以目不暇給的特效畫面來麻木觀眾感官的當兒,Christopher Nolan已經領前一步,藉由更具體的漫畫人物刻劃與塑造,引導觀眾走進漫畫人物的內心世界,一層層的抽絲剝繭,往人性的黑暗面去探索。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也許Christopher Nolan所賦予蝙蝠俠裡的每個角色太過真實,衝擊了某些人的心靈深處而無法自制,把自己封閉在電影的境況裡面,因而促成了《The Dark Knight Rises》在美國首映會上的槍殺事件,這已超越夢工廠所能掌控的範圍了,只能說遺憾和惋惜。


撇除上述不幸的悲劇個案,《The Dark Knight Rises》仍然是2012年最佳電影之一,有口皆碑,值得捧場。


(後記:本片的演員很多皆來自《Inception》的班底,大家可以比較一下同一個演員在兩片中飾演不同角色的分別和差異,這也是觀影的一大樂趣。)

Tuesday, July 24, 2012

重遊雲頂清水岩廟

前個週末上雲頂(Genting)看方大同演唱會,也順道去山上的清水岩廟走走。

清水岩廟自擴建以來,我至少到過3次了,這次再來,純粹來看看那尊莊嚴的大佛。


話說來過這麼多次,還是頭一遭碰到厚霧籠罩的景觀,真的另有一番美態。


登上高的位置再觀看大佛的側面,感受其祥和寧靜的姿儀。


當然也不忘仰望另一尊坐落在這裡的菩薩塑像。


濃霧的氛圍,加上廟宇,讓我們仿似處身在冬天的神州大地。



還有這座被霧鎖的寶塔,很棒的構圖。


站在涼亭上遠眺,不就是「雲深不知處」的意境了嗎?



(後記:已經至少有2年沒上雲頂了,若不是方大同演唱會,我想這次還不成行呢!)

Thursday, July 19, 2012

又見七月花兒盛放的季節

不懂大家還記不記得去年的7月20日,我曾經寫過一篇有關我家附近風鈴木綻放美麗花兒的文章

想不到時隔準準一年,這些由市議會栽種的花樹又開花了,而且這一次的花兒更盛開,濃密程度猶勝往年。

眾多風鈴木中,我選了最多路人圍觀和拍照的一棵來與大家分享。


你們看,樹上的每根枝椏都開滿了白色的花朵,美得令人側目。


近距離看看這些花朵吧!


誰說一定要去日本看櫻花才算浪漫的?

老實說,我們馬來西亞的風鈴木,和日本或台灣看到的櫻花,爭艷起來毫不遜色,根本就不需要捨近求遠的特地出國去看櫻花嘛,你們說對不對?


枝椏上的樹葉很少,幾乎全被花朵掩沒了。


花兒如此多嬌。


即使太陽令我的眼睛睜不開,還是要和這棵花樹合影一張。


很多開車的司機經過都放慢速度來欣賞風鈴木的美。


到了傍晚,白皚皚的花朵與逐漸黑暗的天空,呈現另一番美態。


我又再次和花樹拍照,哈哈!


風鈴木令熱帶國度也能擁有溫帶國家的浪漫氣息與氛圍。


天色漸漸下沉,風鈴木的白花在夕陽的折射下更顯純美。


明年七月,我們會更期待風鈴木下個花季的來臨!

Monday, July 16, 2012

全方位唱作音樂人:方大同

2012年元旦至今,我只看了2場演唱會:5/5/2012的張惠妹《AmeiZing演唱會》,以及14/7/2012的《方大同15演唱會》。

若要個別用兩個字來形容,前者是外放的「熱情」,後者則是內斂的「靈騷」,不同的定位,但都精彩好看!

方大同自出道以來,這是第二度來馬開唱,2010年那次我錯過了,2012年這次我則老早就決定非得要去觀賞不可。

透過博友進川的協助,幫我買了9折的門票,真的要感謝他。


之前阿妹的演唱會,她唱生日歌給歌迷聽,而這次方大同的演唱會則很巧的碰上了他的生日,結果在表演嘉賓薛凱琪的帶動下,全場歌迷唱生日歌為他慶生,這樣的畫面能夠在大馬這站上演,實屬難得!

話說回來,我不懂如何去定位這場演唱會,因為方大同不僅唱,還配合不同的歌曲,不斷的更換樂器彈奏,從各式各樣的吉他到電子琴,甚至連口琴也出動了,看著他同時兼顧彈唱的功力,我不得不下定論,方大同在演唱會所展現給歌迷的一切,稱他為當代最棒的「全方位唱作音樂人」,絕對不為過。


是夜,我見到的是一位百分百把歌聲和音樂融為一體的表演藝術工作者,那種從容不迫與揮灑自如,如騷進骨子裡的靈魂,那麼的自然豁通和活靈活現,令台下的歌迷懾服。

整場演唱會沒有華麗的舞台和燈光視覺效果,方大同從頭到尾一件藍色西裝走天涯,無須排場,只有一曲接一曲發自內心的真摯演繹和彈奏,滿足歌迷的耳朵,共赴一場動聽的音樂饗宴,這就足矣。



方大同《15》大馬演唱會曲目
張永成、Come Together、無菇朋友、二人遊、Over、Take Me、情勝策略、Aint NoSunshine、每個人都會+愛是、認識你、三人遊/四人遊(薛凱琪合唱)、Better Me(薛凱琪)/小小蟲、夠不夠、BB88、玩樂、Rosy、Sing A long Song、愛愛愛、Love Song、(安哥曲)南音、紅豆、Wonderful Night、好不容易

Thursday, July 12, 2012

客家麵的多元混搭吃法

我曾經在這裡介紹過芙蓉(Seremban)的其中一道美食 - 「客家麵」

然而來到吉隆坡工作,卻很難找到芙蓉正宗地道口味的 「客家麵」。

很多時候唯有退而求其次,在吉隆坡一帶,吃到一些普通的客家麵,也當作是一解鄉愁了。

後來,我發現公司的餐廳也有賣客家麵,但其味道還是達不到芙蓉所能吃到的標準。

結果,我和餐廳老闆說,既然做不到芙蓉的原味,不如就來個變通,把他售賣的客家麵重新包裝改良,設計其他的混搭吃法,更能創造經濟效應。

 以下就是我向老闆提議,然後研配出來的客家麵多元吃法。

1. 三杯雞客家麵


2. 苦瓜燜雞客家麵


3. 蝦醬雞客家麵


4. 炸醬客家麵


四款新穎的Fusion煮法中,三杯雞和苦瓜燜雞的味道最棒,因為麵條有被「勾芡」到,令整體口感有煥然一新的風味,垂涎哦!


(後記:以上的吃法都是我無心插柳向餐廳老闆提議的,想不到出來的味道真的很不錯!哈哈!)


Saturday, July 7, 2012

為何是Spider-man,不是Spiderman?

最新一部蜘蛛俠電影《The Amazing Spider-man》又上映了。而這已經是電影公司自2002年以來,第4次改編相同的漫畫,堪稱近年來最具叫座力的題材作品。

但是,大家有沒有留意到,蜘蛛俠的英文名字是「Spider-man」,而不是「Spiderman」呢?

大家可曾曉得「Spider-man」和「Spiderman」是有差別的喔!

為何蜘蛛俠的正確英文字母在「Spider」和「Man」之間會多了「-」,而其他漫畫人物如「Superman」、「Batman」又沒有呢?

是不是如以下這個漫畫所描述的那樣,因為蜘蛛俠需要用蜘蛛網,所以才多一個「-」呢?


哈哈!當然以上的註解只是博君一笑罷了,真正的原因,據說是有典故的。

若依照蜘蛛俠漫畫作者Stan Lee之前在其“推特”的說法,「Spider」和「Man」之間多一個「-」,主要用意是區分「Superman」,以便讀者不會混淆蜘蛛俠和超人這兩個漫畫人物。


也許這是作者所告知的其中一個原委。

但據說蜘蛛俠是「Spider-man」而不是「Spiderman」,也有其他因素促成。

按照網絡流傳的一個說法,「Spiderman」這個名字原本是「Captain America」的作者Joe Simon在1953年,聯同漫畫夥伴Jack Kirby,創造出來的。

然而兩人創造了「Spiderman」這個名字後,卻沒有把它具體化的使用在他們所繪編的漫畫角色中,只是把該名字給註冊了。

後來,他們把原先構思好的漫畫人物由「Spiderman」換名為「Silver Spider」,並在最後定案出版時修正為「The Fly」。

而Stan Lee所繪編的蜘蛛俠漫畫則在1962年才推出第一版。當時他為了避開法律的問題,就把他所創造的蜘蛛俠命名為「Spider-man」,在「Spider」和「Man」之間加了一個「-」。

沒有證據顯示Stan Lee當年創造蜘蛛俠這個角色時有參考過Joe Simon的構思,只不過很湊巧的,「Spiderman」這個名字被註冊在先,Stan Lee則將錯就錯,另闢門路,因而產生了「Spider-man」這個沿用至今的名字。

所以,大家在寫蜘蛛俠的英文名字時可別錯把馮京當馬凉,有「-」(hyphen)那個,才是正牌、正宗的「Spider-man」喔!

Tuesday, July 3, 2012

Prometheus:誰創造誰?

幾個星期前去看了Ridley Scott的最新力作《Prometheus》,腦袋撞擊出許多值得深思的情節走出戲院。

影片中令人震撼的不是視覺效果,而是其所探討的人類起源課題。

開場一幕,一名外星人站在一個猶如盤古初開、彷似寒武紀時代的大峽谷瀑布前,喝了毒藥,縱身一躍,然後身體在水中腐蝕,大量細胞不斷的分裂,地球上的萬物之靈由此進化開來.......

整段畫面,充滿著石破天驚的氛圍,令人印象難忘,也成為我今年看過的電影中最棒的揭幕場面。


千萬年以來,打從人類有思考能力開始,就不曾間斷的在探索本身的創始根源。不管是神話中的女媧造人,還是某宗教的阿當和夏娃典故,皆試圖讓人類尋找相關的心靈慰藉。

然而,那一個混沌的元始,究竟是如何展開的,至今依舊是個謎。

電影嘗試把造物者鑑定為外星人,而當人類一心想要到外太空解開外星人創造人類的疑惑時,片中的機器人卻問了人類一句很玩味的話:「為什麼要創造我?」

人類的回答竟然是:「因為我們能。」 。或許當初造物者創造人類也基於相同的理由也說不定,天曉得?

由於這部電影是Ridley Scott拍攝的經典作品「Alien」之前傳,所以從中也解答了「異形」的演變過程。

原來「異形」的出現是和機器人有關。片中機器人或許也想嘗試創造生物的滋味,把外星人基地的怪獸基因帶回太空艙,然後混入白開水中讓其中一名人類喝了,剛巧該名人類和太太有交歡,結果太太就誕下了一個類似八爪魚的異物。

此八爪魚異物後來又進入了外星人的軀體寄生,在結合了外星人的基因後,成功進化繁衍出類似人類雙腳的「異形」,也就是我們在電影「Alien」中所看到的兇殘「異形」的祖先了。


假如觀眾用一般通俗電影的心態去看《Prometheus》,一定覺得不好看。但電影帶出的訊息:每種生物的起源、創造和演化過程,也許根本就是一次沒有動機和不經意而產生的結果。

若了解了這點,誰創造誰的問題,就變得不那麼重要了!